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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印发《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京东新城(转载需注明出处) 日期:2020/8/5  点击:1212
责任编辑:刘冠英  


大厂回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印发《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北辰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工委、管委,县直各部门:

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文明委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厂回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064


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诚信宣传,严肃查处失信行为,健全完善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

二、主要任务

)完善信用平台归集共享功能。完善现有的县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乡村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统筹利用现有信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依法推进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健全信息查询、监控、异议投诉等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政府信用办、县直有关部门,各镇、高新区)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编制县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完善信用管理类、信用信息类等标准,规范有序、便捷准确归集、共享、应用全县公共信用信息。加强金融、税务、物价、公安、安全生产、建设、环保、质监、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及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依法公示和有效查询。责任单位县政府信用办、人行、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教育和体育局、县发改局、财政局、县社会事务局、县住建局、卫生健康局)

(三)强化“红黑名单”认定使用。制定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税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制定和公开措施清单,落实责任部门、承办科室和具体行政事项,推动相关联合奖惩措施在全范围内有效执行。依托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联合奖惩系统,实现联合奖惩的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跟踪监测、分析评估等协同联动功能,形成自动启动奖惩、反馈机制。各部门将信用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嵌入本部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和具体工作流程,在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查询使用“红黑榜”信息,做到“应查必查”“逢报必查”。(责任单位:政府信用办、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等有关单位)

(四)推动信用惠民便企。推动信用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查询、异议、修复等一站式信用服务,规范信用承诺标准,优化信用承诺流程,拓展信用承诺应用场景。拓展“信易+”系列项目,实施“信易贷”“信易行”“信易租”“信易游”实现小微企业信贷、交通出行、房屋租赁应用场景落地,让诚信主体享受更多便利与优惠。责任单位:县政府信用办、县直有关单位)

(五)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建立网上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网上监管执法平台,继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构建重点行业领域“互联网+信用监管”格局,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低信用市场主体增加现场监管频次,提高“双随机”抽查概率,切实增强企业守信意识。严格贯彻落实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依法严厉惩戒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六)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以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街道乡镇为重点,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逐步建立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的信用记录。加强个人诚信建设。严格落实个人实名登记制度,稳妥推进公务员、教师、律师、医师诚信建设。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建立覆盖科技计划全流程诚信管理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宣传,增强科研人员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氛围。(责任单位:县政府信用办、县直有关单位,各镇、高新区)

(七)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将诚信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诚信为本”的道德观念。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和“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举办大型经贸活动、商品博览会等有利时机,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开展诚信创建主题活动,推动各行各业结合业务和生产经营实际,广泛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经营示范店”、“诚信示范街区”等创建活动,把诚信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体现到管理、经营、服务各方面。(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政府信用办、县直有关单位,各镇、高新区

(八)大力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19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专项治理;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扶贫脱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假药问题专项治理;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治理;“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逃税骗税和“假发票”问题专项治理;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交通运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论文造假、考试作弊专项治理;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假彩票”问题专项治理;假球黑哨、使用兴奋剂问题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政府信用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法院、县社会事务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文广旅局、县税务局、人行)

三、工作要求

)精心组织全县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把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推动诚信建设与业务工作、诚信教育与管理举措有机统一。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合力推进镇、高新区发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项工作督导调度会,总结工作,督导进度,协调力量,解决问题。各责任部门要依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具体工作举措,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完成,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督查。县文明委建立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全县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向县文明委报送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