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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厂回族自治县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京东新城(转载需注明出处) 日期:2020/8/5  点击:1866
责任编辑:刘冠英  


大厂回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厂回族自治县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团县委、各镇、北辰街道、高新区、县烟草公司:

《大厂回族自治县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文明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厂回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14日


大厂回族自治县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大厂回族自治县2020年全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推进教育现代化重大战略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对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动员和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维护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原则、范围及目标

(一)整治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县域同步开展。

(二)整治范围:全县各中小学校周边环境问题。

(三)整治目标:通过集中治理和常态检查,确保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畅通、文化市场健康、师生饮食安全、校园安全稳定。

1.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2.校园周边200米内香烟销售摊点,在明显位置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标牌;

3.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良好有序。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校园周边环境问题

1.治安综合治理问题。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将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管理体系,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分析问题,制定措施。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督导督办,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2.治安秩序和交通安全问题。及时查处和打击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黑恶势力、流氓团伙和涉及“校闹”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校园周边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学校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坚决防范上下学期间针对儿童、幼儿的严重暴力犯罪;落实上下学期间民警“护学岗”制度,合理设置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隔离设施、停车泊位等交通安全设施。对交通情况复杂、易出安全事故的学校周边路段,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3.文化秩序问题

1)做好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规范经营秩序。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电子游戏厅、网吧;坚决打击网吧、歌舞厅、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摊点等非法经营活动;坚决打击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娱乐场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

2)做好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工作。科学规划、合理设置、认真审批和管理校园周边的出版物经营网点;清理整顿出版物经营单位,查处违规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扫黄”“打非”行动,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黄色淫秽出版物、“法轮功”类非法宣传品和载有违禁内容的电脑软件等非法出版物,清除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精神垃圾。加强对中小学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的管理,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盗版盗印教材教辅的行为,防止非法教材教辅读物流入校园。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

3)做好学校及周边经营单位营业执照的核准工作。严格审批制度,把好准入关,对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开设网吧、台球厅及其它法律、法规禁止在学校周边设立的经营单位的申请一律不予核准;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和服务业市场及其他商业网点的巡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好市场治安秩序。配合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电信业务经营者和校园网站的管理,依法查处电信业务经营者非法接入和其他违规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4.违规经营问题

1)做好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开设夜市。取缔无证无照饮食摊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取缔中小学校周边的店外经营。规范中小学校周边施工现场,杜绝施工噪音污染,依法拆除校园周边违章建筑。加强中小学校周边户外广告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逐一清理到位。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各镇、北辰街道、高新区

(2)开展中小学周边医疗环境执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取缔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为中小学校营造一个健康的医疗环境。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3)开展未成年人禁烟专项宣传整治。组织未成年人禁烟宣传分队,在中小学附近广泛向市民、零售商户发放法制宣传页,营造浓厚禁烟氛围。同时,在卷烟零售店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等警示语标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重点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烟草公司

4)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儿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条件、经营者责任义务,监督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低价劣质食品行为。清理整治学校周边餐饮店、食杂店等,依法规范服务行为,禁止出售“三无”食品;加强学校周边午托班、托管班、“小饭桌”的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加大社会宣传教育力度

1.开展新闻媒体未成年人教育保护主题宣传。在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开展未成年人教育保护主题宣传,系列刊发交通安全、文明礼仪、食品安全等教育知识,广泛宣传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关新闻,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

2.加强中小学校和社区团、队组织建设,广泛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围绕中小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配合中小学校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品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护教育。积极组织和引导青少年学生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四、工作步骤

全县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5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整治阶段(5月21日至7月底)。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和主体责任部门要成立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采取实地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结合整治重点,深入细致开展中小学校周边隐患“拉网式”排查;广泛征求中小学校师生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对于重大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强化部门联动,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三)督导阶段(5月底至9月份)。县创城办将深入各中小学校周边实地了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有关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是我县创城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严格排查,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彻底整治到位;配合部门要提高站位,积极支持,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工程。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创城办将集中力量,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跟踪整治到位。各中小学校要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员,及时将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316-8930167)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监督举报存在的问题。县创城办将定期整理各相关单位整治情况,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各类媒体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要求全县各相关单位5月份开始,于每月29日前将本单位每月集中整治情况汇总后形成月报报送县创城办(电子邮箱:dcccb2018@126.com)。

 

附件: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