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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县医院院报》 本期发行日期:2017年9月1日

我院开展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体检

《大厂县医院院报》 本期发行日期:2017年9月1日 点击:1392次


      本报讯(办公室  哈旭娥  报道)为进一步提高参保职工健康水平,贯彻疾病预防“无病早防,有病早治”的精神,自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参保职工建立电子健康病历的通知》(廊人社发(2017)58号)文件后,我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次体检安排。7月24日组织体检科、内一科、内二科、外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等临床科室和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功能科等医技科室及行政后勤科室的主任及主检人员在我院三楼党团活动室召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检培训会。会上,韩福胜院长要求此次体检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也要保证效率,体检结果实事求是,真实有效。
    2017年7月26日上午,我院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体检正式运行。体检现场,我院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到场指挥、协调、解决从领取体检表到每一项体检项目过程中遇到的所有问题。韩福胜院长反复要求各个检查科室医生一定要对被检者的身体健康负责,要仔细检查,详细询问病史,认真做好记录,出现问题及时沟通,保障职工体检顺利进行。
    体检项目包含:一般检查、内科、外科、耳鼻喉检查、眼科检查(视力、眼底及裂隙灯检查)、心电图、胸部正侧位DR、血常规、尿常规、生化检查(肝功十项、肾功能、血脂四项)、肿瘤标志物六项、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甲状腺、肝、胆,脾、胰、双肾、膀胱,男+前列腺,女+子宫附件、乳腺)、妇科检查等。
此次体检范围包括2017年3月31日前参加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职工。体检均为实名制体检,体检后统一建立电子健康病历,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存档。
体检温馨提示:
    ①体检前一天,请少吃高脂类食品(如肥肉、蛋类),不要饮酒,避免做剧烈运动。
    ②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B超检查,早晨须空腹,请不要吃任何食品(包括饮水、服药)。
    ③体检人员接受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安排,按照体检内容逐项体检,不要漏检。
    ④检查完毕,务必将体检手册交回体检科。
    ⑤体检结果将于一月内返回参保人员所在单位。
    ⑥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316-882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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