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政

    市政常识介绍 

    市政是市政主体作用于市政客体及其过程,广义的市政是指城市的政党组织和国家政权机关,为实现城市自身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管理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市政是指城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市辖区内的各类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及其过程。

  国内外许多学者从政治学、行政学、城市管理学等多种角度,对市政这个概念进行分析和定义主要有城市政权说、城市行政说、城市事务说、城市政策说等许多不同或不完全相同的解释。

  所谓城市政权说,即把市政看作是城市政权,看作是国家整个地方政权的组成部分。

  所谓城市行政说,即把市政理解为城市的行政管理

  所谓城市政治说,即从政治学角度强调政府活动的政治性,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密切关系,把市政界定为城市中的政治决策和行政执行活动。

  所谓城市事务说,即是将市政简单理解为道路交通、卫生教育、供水供电、林园绿化等市政工程、市政建设、城市公用事业及其管理。

  所谓城市政策说,即从政策学角度言市政,认为市政是指城市政策,包括城市公共政策的形式、过程、选择等。

  市政的主体,主要是市的国家政权机关,是整个国家政权机关的一部分;

  市政的客体或内容,主要是城市的公共事业、公共事务的管理;

  市政的手段,主要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行依法治市;

  市政的过程,同国家的政治权力体系及其运行紧密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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