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障

新农保整体工作开展流程

1、新农保以行政村为参保单位,由村委会统一组织本村农民参保缴费。村委会设代办员,负责办理具体业务工作。

2、新参保的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两份、一寸近照一张)到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经村委会审核符合参保条件后,填写《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居民参保登记表》,经村委会初审后,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

3、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必须严格审核代办员上报的材料,确认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核实参保相关信息,并在《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居民参保登记表》上加盖乡镇公章。

4、村委会及乡镇审核后,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将参保材料上报到农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农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基本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建立参保档案,生成《缴费申报表》,返给各乡镇、村。

5、村委会按照《缴费申报表》征收个人缴纳的保险费,为参保人开具收款凭证,参保人缴费后在《缴费申报表》上签字盖章。同时代办员要填写缴费台账,查看每户是否全部参保。

《缴费申报表》上必须由代办员签字,村委会主任确认后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

6、农保经办机构收到保险费及相关材料后,将缴费相关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完成缴费登记。

7、农保经办机构打印出缴费人员名单及金额、领取待遇人员名单,发到各村,各村委会组织在本村公示10天,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村委会必须重新严格审核,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8、公示无异议后,代办员将本村的公示报告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审核确认后,报农保经办机构,农村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为其办理领取手续,统一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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