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镇小厂村既属城中村,又是回汉合居村。明永乐年间建村,此地原是一片水洼草地,曾为燕王牧场,因与大厂近而又小于大厂,故名小厂。
村“两室”办公用房24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建有5000平方米村民活动广场。村民收入来源以牛羊屠宰及副产品加工、贩运、销售及外出务工为主。
2015年被河北省民宗厅评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7年11月,被评为第五届国家级“文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