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组织开展《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广场游园集中宣传活动
践行文明条例,倡导文明行为。9月27日,我县组织开展《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广场游园集中宣传活动。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秀萍现场指导活动开展。
在市民广场,活动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展板、发放《条例》、填写问卷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文明交通、文明养犬、禁止高空抛物、控烟等相关知识,营造知晓、认同、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
县城群众盛红英告诉记者,她不仅要自己身体力行地践行文明,还要带动家里的每一个人,大家一块说文明话,做文明事,争做文明大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