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5日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 磊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一年)。
决定免去:
杨 仡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