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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县公安局关于启用通勤人员和保供(货运)车辆电子通行证的通告
来源:京东新城(转载需注明出处) 日期:2022/4/15  点击:8804
责任编辑:刘冠英  


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方便群众、规范管理,结合大厂实际,经大厂回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4月15日启用通勤人员和保供(货运)车辆电子通行证,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使用须知

2022年4月15日9时至22日24时启动电子通行证注册、申领工作,期间电子通行证与纸质通行证均可有效使用,4月23日0时起纸质通行证作废,一律使用电子通行证。电子通行证主要用途为县域内各卡口绿色通行、高效进出,不作为北京各检查站通行要件;持证人员应严格遵守目的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和交通管理规定。

二、办理须知

通勤人员(指往返于北京、大厂上班人员)申领电子通行证需准备身份证、工作单位接收证明、相关居住证明(能够证明在辖区居住的大厂身份证或居住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网上申领。

保供车辆申领电子通行证的需持有县发改局审批的纸质版《保供车辆通行证》和驾驶员身份证,进行网上申领。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车辆及其它货运车辆申领电子通行证的需持有属地开具的车辆通行证明、驾驶员身份证,每次进出大厂县提前1天进行申请提交,经属地审核形成电子通行证。

特需人员(指因发生重大家庭变故、就医就诊、上学、考试等需出县人员)申领电子通行证,需准备身份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属地村(街)、社区开具的证明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离廊证明》,进行网上申领。

注: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予办理

三、办理方式

(一)通勤人员关注“平安大厂”微信公众号,点击“疫情防控”模块,注册后登录“大厂县疫情防控人员及车辆信息服务平台”,点击“通勤人员办理”证件申请入口填报个人信息,确保真实准确。提交属地网上审核后形成电子通行证,每14天申报一次,当填报信息发生变动时,须在24小时内重新申请。

(二)保供车辆由驾驶员关注“平安大厂”微信公众号,点击“疫情防控”模块,注册后登录“大厂县疫情防控人员及车辆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保供(货运)车辆办理”证件申请入口,在“证明材料”选项处上传保供车辆通行证,然后按需逐项填报信息,确保真实准确。保供车辆形成电子通行证后,疫情防控期间始终有效;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车辆及其它货运车辆,同样点击“保供(货运)车辆办理”证件申请入口,在“证明材料”选项处上传运输车辆通行证明,然后按需逐项填报信息,确保真实准确。提交属地网上审核后形成电子通行证。

(三)特需人员关注“平安大厂”微信公众号,点击“疫情防控”模块,注册后登录“大厂县疫情防控人员及车辆信息服务平台”,点击“特需人员办理”证件申请入口逐人填报个人信息,确保真实准确。提交属地网上审核后形成电子通行证。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

0316-8822429转6523(白天)

0316-8820110(夜间)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