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优秀青年标兵”评选公告

为着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村级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农村青年充分发挥推进全县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作用,县委决定组织开展“农村优秀青年标兵”评选活动。特作如下公告:

一、评选范围

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在乡务农人员、致富能人、外出务工经商者;返乡的本村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在村居住的均可报名参选。上级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和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不参加选拔。

二、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2)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4)热爱、熟悉农村工作,志愿为“三农”服务,甘于吃苦,乐于奉献;(5)为人处事公道正派,尊老爱幼,群众反映好;(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已被查处的,或尚未处理但基本事实清楚的;(2)不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违反土地管理、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的;(3)政治素质差,私心杂念重,搞宗派闹不团结,不支持村“两委”工作,影响村级稳定的;(4)参与“法轮功”等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参与赌博、打架,群众反响较差的。

 三、选拔程序

“农村优秀青年标兵”评选采取“试点先行、压茬推进”的办法,邵府乡所辖各村和大厂镇大马庄村、西马庄村,夏垫镇南王庄村、太平庄村,祁各庄镇洼子村、窝坨村,陈府乡王唐庄村、东厂村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0日截止,其它各村街的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底前。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原籍所在村街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将通过考评预选、竞选评定两个环节组织评选。

考评预选:通过民意测评、理论考试,分别以60%、40%的权重计入预选总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本村竞选评定环节参选青年;

竞选评定:通过演讲竞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分别以40%、30%、30%的权重计入评选总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本村街的“农村优秀青年标兵”。

四、任职安排

“农村优秀青年标兵”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不是村“两委”干部,在村内主要担任群众工作信息员和信访矛盾调解员,任期为三年。

五、相关待遇

按照低于我县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补贴标准发放“农村优秀青年标兵”工作补贴,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一负担,由乡镇党委统一发放。在村任职满两年,且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对自主创业的给予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支持;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定向招聘;表现特别优秀,成功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并符合从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聘任乡镇事业编制条件的,优先聘任。

六、管理考核

“农村优秀青年标兵”实行“本人述、群众评、支部议、党委考”的动态管理,日常管理以乡镇党委为主,每年底对“农村优秀青年标兵”进行民主评议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考核不称职或出现不服从乡村工作安排、违法违纪等问题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

 “农村优秀青年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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