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资金本月起实行按月发放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工作规范化进程,县民政局按照《关于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从2011年7月起对全县城乡低保家庭的低保资金实行按月发放,改变了以往农村低保金按季度发放的方式。

资金发放方式的改变,确保了我县城乡低保家庭能够及时足额领到月低保金,为我县低保困难家庭生活提供了便利。(内容来源《大厂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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